11月26日|印尼政府今年10月宣佈禁止iPhone 16系列手機在印尼境內的銷售,因為蘋果未能滿足在印尼銷售的智能手機應至少使用40%本地製造零部件的要求。印尼工業部稱,蘋果去年承諾在印尼投資1.7萬億印尼盾(約合1.09億美元),但實際兌現金額僅為1.48萬億印尼盾。禁令出台後,蘋果提出在印尼增加投資1億美元,以換取印尼政府恢復新手機的銷售。但印尼工業部長阿古斯·古米旺·卡塔薩斯米塔表示,蘋果公司提議的投資計劃沒有達到印尼政府的要求,尤其是與這家科技巨頭在其他國家的投資規模相比。他舉例稱,蘋果在越南投資大約244萬億印尼盾(約150億美元),去年賣了150萬部手機;在印尼賣了250萬部手機,但只投了近1.5萬億印尼盾。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