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周四 (12 日) 做出重要裁決,駁回人工智慧 (AI) 晶片製造商輝達 (NVDA.US) 的上訴。這項裁定意味著該公司將無法避免股東提起的證券詐欺訴訟。股東指責輝達曾誤導投資人,過度誇大其銷售額對動盪的加密貨幣市場的依賴程度。
此案歷經多次審理,最高法院於 11 月 13 日聽取辯論後,選擇不對相關法律糾紛作出直接裁決,而是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即允許 2018 年提起的集體訴訟繼續進行。
該訴訟由瑞典斯德哥爾摩的投資管理公司 E. Ohman J:or Fonder AB 發起。最高法院的駁回命令簡短且未提供任何解釋。
在辯論過程中,部分法官對介入此案持保留態度,認為此案涉及多半是事實爭議,而非明確的法律問題;且鑑於案件的技術複雜性,最高法院並非解決此類爭議的理想機構。爭議的核心在於,原告是否滿足 1995 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所設定的更高法律門檻,該法案旨在篩選並排除無意義的訴訟。
原告指控輝達及其執行長黃仁勳在 2017 年和 2018 年期間的聲明違反了 1934 年的《證券交易所法》,聲稱這些聲明虛假地淡化了輝達收入上升中加密相關購買所占的比例。隨著加密貨幣價格在 2017 年的上漲,輝達的晶片在加密挖礦領域變得炙手可熱。然而,到 2018 年底,由於加密貨幣獲利能力下降,輝達營收未能達到預期,導致股價大幅下跌。
該訴訟尋求未指定的金錢賠償,以彌補投資人因持有輝達股票而遭受的價值損失。值得注意的是,2022 年輝達曾同意向美國當局支付 550 萬美元,以解決其未正確披露加密挖礦對遊戲業務影響的指控,但當時公司並未承認或否認聯邦監管機構的調查結果。
在經歷一系列法律程序後,舊金山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恢復了股東的訴訟,認為原告已充分指控黃仁勳「故意或魯莽地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然而,輝達對此表示不滿,並上訴至最高法院。遺憾的是,最高法院並未支持其上訴請求。
雖然面臨訴訟壓力,輝達一位發言人仍表示:「公司已經做好充分準備繼續進行辯護。」
(美股為即時串流報價; OTC市場股票除外,資料延遲最少15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