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丨北京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北京隆慧投資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根據2024年12月10日超圖軟件披露的《關於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提示性公告》和公司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司在2021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期間通過旗下基金產品持續交易超圖軟件股票。2024年11月28日,公司合計持有超圖軟件股票的比例為5.26%,成為超圖軟件持股5%以上的股東。公司在持股比例達到5%後繼續買入上市公司股票,未按規定停止交易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當遵守資本市場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並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